涉医案件中阻却性事由的概念
2012-07-28 12:39:52   来源:申红平律师   评论:0 点击:

阻却性事由本是刑法中的理论,是指符合犯罪要件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的情况下出现的例外现象,即在具有特...

      阻却性事由本是刑法中的理论,是指符合犯罪要件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的情况下出现的例外现象,即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犯罪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这便是阻止违法性的阻却性事由,又称作为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违法阻却性事由是在刑法理论中从相反的方向否认行为构成犯罪。

     我们不但研究刑法中的阻却性事由,还研究民法中是否也应该存在阻却性事由。笔者认为民法理论中虽然没有明法提出阻却性事由,但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针对受害人的故意和重大过失明确规定赔偿义务人免除或者减轻责任,也是民法中阻却性事由的萌芽状态。

     民法中的阻却性事由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些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责任,即为民法承担责任的阻却性事由。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涉医案件中阻却性事由的分类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