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上海市卫生局开始履行行政职责
2012-07-28 21:25:16   来源:申红平律师   评论:0 点击:

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上海市卫生局开始履行行政职责 鉴于上海市卫生局不履行对违反诊疗常规、法律法规,并且造成7岁幼女崔馨恬死亡负有责任的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宋**、刘**等...

 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上海市卫生局开始履行行政职责

     鉴于上海市卫生局不履行对违反诊疗常规、法律法规,并且造成7岁幼女崔馨恬死亡负有责任的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宋**、刘**等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和处罚法定职责,2008年6月5日,崔红喜向上海静安区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上海卫生局行政不做为。

     法院于2008年7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并安排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庭审后,经法院协调,上海卫生局对崔红喜向其提出的“对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有关医师的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的申请开始核查,崔红喜于8月6日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法院协调被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就属于行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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