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2012-08-04 11:42: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    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    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    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附件:传染病报告卡

相关热词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

上一篇: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下一篇: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