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案件鉴定中注意的事项
2012-07-21 18:40:19   来源:申红平律师   评论:0 点击: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要看鉴定组人员的组成,看涉及的学科的专家人数,再次享有回避的权利(抽取专家时已经享有过一次)。注意鉴定时了解鉴定的目的和要求,比较鉴定要查明的事项和申请的事项有无不一致。对于自...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要看鉴定组人员的组成,看涉及的学科的专家人数,再次享有回避的权利(抽取专家时已经享有过一次)。

   注意鉴定时了解鉴定的目的和要求,比较鉴定要查明的事项和申请的事项有无不一致。对于自己的观点一定要陈述清楚。

   对于参加人员,患方最好要有懂医疗的人员参加,医方最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参加。

   对于双方提交的材料一定要看,发现有疑问的立即提出来。按照鉴定主持人员的要求进行回答和提问等等。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纠纷鉴定时,除了注意上述情况外,还要注意自己签字认可的内容,注意不要一直重复同一观点等等。
 
   交通事故鉴定过程中,对于受害人而言,陈述清楚受害的过程,当时发生事故时受伤的部位,对于检定人员要求的检验项目,最好都做。避免遗漏伤情。对于加害人,注意伤情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着重提到的是,有些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人员有过冲突,针对伤害行为造成的伤情不要鉴定到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内。针对加害人,注意是否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有无原发性疾病被鉴定在交通事故受害结果范围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注意尸体解剖报告,提出必要的疑问,排除介入因素等等。

   最主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时伤者病情不严重,最后经过治疗伤者死亡的案例。在这类案件中尤其注意,事故发生在深夜或者偏远地区的情况,偶尔发生深夜值班医务人员的疏忽或者医疗机构条件差,受伤人员外伤不严重,没有注意到内部伤害而导致丧失最佳抢救时机的情况。鉴定中一定要注意这些情况。

   还要注意病历资料是否完整等等需要注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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